本報訊 近日,省司法廳印發(fā)了《關于加強新時代司法所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在全省部署加強新時代司法所能力建設工作。
《意見》指出,要把“矛盾糾紛不上交、平安不出事、服務不缺位”的目標導向貫徹到司法所履職服務全過程,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,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為基層法治建設的基礎平臺、基層依法行政的法治參謀、預防化解矛盾的前沿陣地、公共法律服務的一線窗口。
《意見》強調,要以提升政治能力、法治能力、群眾工作能力、防范化解風險能力、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能力為主要任務,建立起基礎牢、法治興、防線穩(wěn)、服務好、黨和人民群眾滿意的新時代司法所。
《意見》要求,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提高工作站位,加強組織領導,確保新時代司法所各項工作有序推進、取得實效;要把握職責定位,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推進,全力服務中心大局;要注重宣傳帶動,提升工作實效,不斷擴大司法所工作的社會影響力。
下一步,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將以加強新時代司法所能力建設工作為契機,充分發(fā)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,加強和創(chuàng)新基層社會治理,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、化解在萌芽狀態(tài),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遼寧、法治遼寧貢獻司法行政力量。
